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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并重新公布《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定期签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



中总秘[2022] 31号


综合项目管理办公室、各授权机构、《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》持证人员:

为方便持证人员按期完成继续教育并进行证书签注,结合近年来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项目发展实际,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对2019年发布的《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定期签注管理办法》(中总秘[2019] 22号)作了相应修订,加入高级相关内容及证书补签内容,现予以重新公布,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定期签注管理办法



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



附件: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定期签注管理办法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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